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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水资源论证、土地复垦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在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合肥水土保持公司 稳定性风险评估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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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价格面谈 服务一对一 发货方式快递 发货地点重庆 发货时间7天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治理水土流失,大力开展山川沟坡生态修复,在治山治水中打造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这几天,吉县柏山寺乡南耀村村民老冯忙着在自家的花椒地里除草,虽然夏日炎炎,但看着挂满枝头丰收在望的累累硕果,老冯很是开心。吉县柏山寺乡南耀村村民冯辰志:我种了20来亩花椒,去年收入4万元左右,预估计今年要到6万元以上,这个(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确确实实给我带来了好的效益。
【水土保持】根据全国各类开发区目前的现状,开发区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总体三个区块:一是建成区,绝大多数入驻项目已落地建成多年,目前的水土流失问题不严重,但水土保持合规性差异较大,有许多项目没有全面、明确的水土保持结论,存在许多问题;二是在建区,目前正在引进、建设入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处在过程中,也是报批、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重点区块;三是未建区,即预留待未来开发的相当区域,现状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不突出,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是提出性意见。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是项目法人。开展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后,整个开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变为开发区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由入驻企业承担自身占地范围内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因此,编报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涉及到法律责任的界定与衔接,需要根据开发区与入驻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总体三类情况,一是已建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应主要由入驻企业承担,并应在很短的时间内(半年时间,长不超过一年)内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履行完全部法律程序,然后交开发区管理机构。二是在建区,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入驻企业承担,现状存在的问题由入驻企业限期整改,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后防治责任由开发区管理机构承担。三是未建区,因尚没有入驻企业,但已涉及土石方施工及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防治责任全部由开发区管理机构承担。
合肥水土保持公司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要按照具体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来实施,在相关标准中,具体规定了水土流失的防治率、土壤流失的控制率、森林覆盖率和表层土壤的保护率等,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地面建筑楼房数量较多,植被较少,道路、铁路工程建设较多,这是设施的增多使得地表水不能渗入地下,地下水得不到补充。
城市积水现象越来越严重,给整个城市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尤其是遇到暴雨天气时,短时间大量的雨水聚集在一起,给路面带来大压力,形成内涝灾害。所以,在对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考虑时需要考虑到雨水的渗透、地面的蓄水能力等,根据实际情况,要对透水比率、绿地比率和雨水利用率等进行合理计算和控制。
尽量做到城市区域的低影响开发,这是指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的生态环保手段。保持城市开发初期和后期的状态不变,尽量减轻雨水渗透所带来的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渗透、存储等方式尽量将雨水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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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可以简单分为点状项目和线状项目,点状项目包括房地产、厂房、矿山等,水保方案一般采取周边控制的方式控制水土流失,如施工围墙、周边排水沟、沉砂池,出口设洗车池并配冲水设施。线状项目一般较经历不同地形,较为复杂,主要以公路、雨污水管网、地铁、铁路、燃气管道等为主,可简单分为路堑边坡和路堤边坡,对于道路来说,选址应尽可能避免大挖大填,随形造势的原则。水保方案也可分为房地产类、矿山类、公园类、公路类、管线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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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因工程规模变化,造成工程占地等减少较大,其表土剥离量和植物措施总面积等水土保持措施量减少量超过了30%以上,是否需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手续?
答: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规模和占地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表土剥离量和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体系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显著降低或丧失的,建设单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因生产建设项目规模减小而引起工程占地减少,导致表土剥离量和植物措施面积减少的部分,不计入变更计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实际占地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在不计入因占地减少而减少的部分外,仍发生需要变更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则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明确适用范围。在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的工农业、能源水资源配置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新区)规划以及其他涉及水资源的规划时,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实施后大规模用水或对水资源和水生态有重大影响的。经批准的规划有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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