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谈
发货地址贵阳
发货时间待定
服务一对一
发货方式电子版
内容包括对矿区界线,地表和地下水文资料,废石堆和其他外露物质的理化性质,废石堆和采空区的体积和位置,矿井、断层和不稳定的尾矿场等危险地段的位置进行勘测,并对矿区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根据以上资料,初步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和复垦方案。
为了防止滑坡、应将原采区和废石堆的边坡进行修整和加固处理 [2] 。开发与利用编辑
土地的用途和功能,应根据矿区开采后的破坏程度和范围,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因素来确定,开发利用的一般原则是:人多耕地少的地区,可种植农作物;靠近城市的地区,可修建公园、场所,靠近风景区的地区,可营建体养旅游设施;与地表或地下水连通的露天采空区,可辟为水库、鱼塘、人工湖泊或水上场所,有的矿井可作为仓库等。总之,无论作何种用途,即使是暂时未利用的边远地区,为了保护环境,也应在重整土地的基础上种草植树,促使生态演替。在条件成熟后,可开辟为牧场。开发和利用的技术内容有:

制定土地复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根据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等。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土地资源损毁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

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经验收不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列明需要整改的事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当邀请有关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提出异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相关权利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
一是针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复垦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违法许可,截留、挤占、挪用土地复垦费,在验收中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规定了依法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http://u866.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