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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水资源论证、土地复垦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在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海口水土保持方案 防洪影响评价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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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价格面谈 服务一对一 发货方式快递 发货地点重庆 发货时间7天
下半年珠江水利会将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在“补短板”和“强”上下功夫,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一是抓机遇补短板。聚焦顶层设计、重大工程和重大,加快推进流域“十四五”水安全**规划编制,做好大藤峡工程左岸运行管理和右岸工程建设,全力推动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抓好流域水量统一调度,不断提高补短板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持续发力强。强化水资源、河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政务等,认真开展专项监督和自主督查,按时保质完成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三是从严从实抓*。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全面推进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个立项中一个水土保持方案,分三个地块建设,可以分别验收吗?
答:可以分开实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报告的内容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的相关规定编制。
海口水土保持方案
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是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比,还是与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设计对比?
答:根据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的变更是与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来对比的。
海口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从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时限看,一般不超过10年就会有新规定新要求,因此开发区的水土保持方案可按不超过10年考虑。如果开发区有明确的开发规划,可编报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并验收。《重庆市区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点》明确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满后由区域管理机构组织对原方案跟踪评价,编制下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审批。各地可根据地方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的时效期,但不宜太长。
【水土保持】开发区的水土保持方案与单一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有很大不同,是对一个较大区域、一段时间内防治水土流失的总体部署、全面管控。主要任务与作用有三个方面:一是研究确定开发区防控水土流失的整体部署,防治措施体系的整体构建,统一开发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等级、标准,形成系统完整、标准一致的水土保持工程体系;二是明确开发区“五通一平”阶段(含土地一级开发),以及由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建设与管理区域(如市政工程区、公共设施区等)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确定并落实具体的防治措施;三是、约束开发区入驻企业的水土流失防治,并在后续入驻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中予以具体落实,督促实施。
海口水土保持方案
生产建设项目因工程规模变化,造成工程占地等减少较大,其表土剥离量和植物措施总面积等水土保持措施量减少量超过了30%以上,是否需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手续?
答:根据有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规模和占地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表土剥离量和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体系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显著降低或丧失的,建设单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因生产建设项目规模减小而引起工程占地减少,导致表土剥离量和植物措施面积减少的部分,不计入变更计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项目实际占地范围内,水土保持措施在不计入因占地减少而减少的部分外,仍发生需要变更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则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水资源论证的基本原则是以水来量化水。将水资源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约束,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经济活动严格限制在水资源承载力范围内。完善水资源示范体系。要充分考虑规划建设项目和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分类推进水资源论证,突出工作重点,优化内容和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在水资源论证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提高水资源论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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