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谈
发货地址贵阳
发货时间待定
服务一对一
发货方式电子版
矿山土地复垦,又称土地复垦,是采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矿山土地复垦是对因采矿弃置的土地进行勘测规划、填平整治和开发利用的方法和过程。采矿作业造成土地破坏和荒芜,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加强对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问:为了敦促土地复垦义务人自觉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条例规定了哪些制度措施?
答:土地复垦义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复垦义务,是做到“新账不欠”的关键。为了做到这一点,条例作了如下规定:
一是建立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制度。条例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未编制或者编制不符合要求的,有关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采矿许可证。对于在本条例施行前虽然已经批完用地和采矿许可证,但本条例施行后继续损毁土地的,要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是推动土地复垦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不仅可以让土地复垦义务人认识到土地复垦的重要性,更是给土地复垦义务人如何进行复垦指明了方向。

根据规划方案和矿山具体情况,确定重整土地的内容和方法。重整土地作业一般有:
在矿山进行基建时,铲出厚0.3-0.5m的表土,储存备用。这项作业往往由铲运机来完成,也有使用推土机或其他设备的。

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接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经验收不合格的,向土地复垦义务人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列明需要整改的事项,由土地复垦义务人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四是完善土地复垦验收的程序和要求。验收环节是复垦的关键环节。土地有没有复垦好,合不合格,全靠验收来把关。为此,条例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并明确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结果。其中,为了防止复垦验收中弄虚作假,条例还特别建立了多部门共同验收、参与、初步验收结果公开听取意见等制度,加大对验收环节的规范和监督力度。
五是强化对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制约手段。条例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的,有关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新的建设用地、采矿许可证,也不得批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和注销。这项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抓手,对于需要持续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来说,这项制度的约束力将非常有效。
http://u866.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