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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6. 能量平衡分析法
能量平衡是以拟建项目为对象的能量平衡,包括各种能量的收入与支出的平衡,消耗与有效利用及损失之间的数量平衡。能量平衡分析就是根据项目能量平衡的结果,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以便明确项目能量利用效率,能量损失的大小、分布与损失发生的原因,以利于确定节能目标,寻找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以上评估方法为节能评估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使用。在具体的用能方案评估、能耗数据确定、节能措施评价方面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其它评估方法。
怎样编制节能评估登记表、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书?
一、报告区别在于能源消耗量上: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上述条款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项目建设方填写节能登记表。
4、部分地区报告分类与国家分类有不一致的情况,如:长沙市则按建筑面积进行分类,公共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或居住建筑面积大于100000平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编制报告书,否则编制节能登记表。
二、做节能评估所需的资料清单:
不同报告资料清单不同,以《生产类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资料清单》为例,如下:
1、项目建设背景介绍及必要性;
2、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产品名称及产量)、产品销售价格、原辅材料名称、数量及购入价格;
3、设备清单(名称、型号、数量、功率、单价等);
4、生产工艺流程及详细的工艺说明,工艺涉及加热请标明并给出加热方式及需达到的温度,生产工艺中的用水指标、回用量及废水处理排放;
5、项目设计方案:包括建筑设计、电力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暖通设计、通风设计等;
6、普通电梯和消防电梯的数量及功率;
7、项目周边的供电所、供水厂、供气厂及所在市县的能源消费情况;
8、建设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发展业绩、机构设置等);
9、建筑节能计算书;
10、施工进度、项目总投资、土地费用或合同;
11、附相关的政策文件、公文及座谈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
三、操作流程:
查阅行业资料,与委托方就项目情况进行详细接洽,获取报告编制的必要信息→匡算项目综合能耗,根据当地节能标准确定项目编制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签约、收取预付款→向委托方收集报告编制所需资料,进入报告编制流程→与委托方沟通技术指标,适时调整报告→出具初稿,开展评审→根据评审会意见调整报告→评审审核同意出具正式报告→收费、并出具正式报告。
四、正常工作时间:
报告编制时间,资料收集齐全后10个工作日(交予委托方初稿的编制时间)由于后期项目评审的周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资料的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直接影响报告的实际周期。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流程
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工作流程为: 编制节能报告——申请评审——组织评审——出具审查意见——能评验收。
编制节能报告:单位选聘具有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能力的节能评估服务单位编写完成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申请评审:将编制好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提交到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完成节能审查受理。
组织评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启动节能审查,综合能耗低于5000吨标煤,由市县级主管部门组织节能审查;综合能耗高于5000吨标煤,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节能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评审通过后,评审单位出具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主管部门依据评审意见,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能评验收:项目建成后,根据节能审查报告和节能审查意见,进行能评验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为推进简政放权,对原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进行大幅修改,明确简政放权具体内容,将国家负责的节能审查工作交由地方负责,企业投资类项目节能审查调整为开工前完成即可,强化项目事中事后节能,明确能耗“双控”管理作为项目节能审查的主要内容。新修订的《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如下:
江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内容深度要求
一、评估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及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以及相关工程资料和技术合同等。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体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等(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三)项目用能概况。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碳评报告书,原则上应当委托有相关资质/资信条件的中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申请报告报批阶段同步、并联向低碳发展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碳评报告书。按照国家有关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考虑到投资项目碳评审查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建议低碳发展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碳评审查工作可以尽量后置,即放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后甚至初步设计后、正式开工前进行。为此,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后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后甚至完成初步设计后,再向低碳发展主管部门申报碳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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